奥林匹克主义
奥林匹克主义,是顾拜旦提出的,是奥林匹克精神的核心。其正式定义为: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、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,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,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,奥林匹克主义所要开创的人生道路是以奋斗中所体验到的乐趣、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的基本原则的尊敬为基础的。这个定义明确指出:奥林匹克主义的中心思想是人的和谐发展,奥林匹克主义强调人的和谐发展的关键是生活方式的改善,奥林匹克主义将体育运动作为实现人和谐发展的途径,为达到人的和谐发展的目的,体育运动必须与教育、文化相结合,奥林匹克主义强调奥运选手的榜样作用。
奥林匹克宗旨
《奥林匹克宪章》明确提出,奥林匹克运动宗旨是:“通过没有任何歧视、具有奥林匹克精神——以友谊、团结和公平的精神互相了解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,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。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鼓励作为体育运动基础的身体素质和优良道德品质的发展;通过体育运动的竞技,以相互更好地了解和友谊的精神教育青年,从而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;在全世界传播奥林匹克精神,从而建立国际间和平友好的亲善关系;使全世界优秀运动员在每4年一次的盛大的体育节—一奥林匹克运动会中聚会在一起。“和平、友谊、进步”是奥林匹克宗旨的高度概括,也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