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民
在使用民众时,最上等的是用道义来引导他们,其次是用赏罚来驱动他们。如果只靠道义不足以让人赴死,而赏罚也不足以使人归顺或离去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成功使用民众的人,在古今历史上都是不存在的。民众不是永远可以被使用的,也不是永远不能被使用的,关键在于是否掌握了正确的方法。阖庐用兵,兵力不过三万;吴起用兵,兵力也不超过五万。对于一个拥有万辆战车的国家来说,三万或五万的兵力并不算多。然而,如果这些军队放在国外则无法抵抗敌人,放在国内则无法守护国家,那并不是因为这些民众不能被使用,而是因为没有找到正确使用他们的方法。如果没有找到正确使用民众的方法,那么即使国家再大、地势再有利,兵力再多,又有什么用呢?在古代,有许多拥有天下的君主最终却亡国了,就是因为他们的民众没有被正确使用。因此,关于如何使用民众的理论,不能不深入研究。
剑不会自己断裂,车不会自己行走,都是有人在使用它们。种麦子就能得到麦子,种稷就能得到稷,这没有人会感到奇怪。使用民众也像播种一样,如果不审查民众的特点,就期望他们能够发挥作用,那是最大的迷惑。
在禹的时代,天下有万国,到了商汤时还有三千余国,但现在这些国家都已经不存在了。它们消亡的原因都是因为没有正确使用民众。民众之所以不能被正确使用,是因为赏罚不充足、不恰当。商汤、周武能够利用夏、商的民众,是因为他们找到了正确使用民众的方法。管仲、商鞅也能够利用齐、秦的民众,同样是因为他们找到了正确的方法。使用民众是有规律可循的,只要找到了这个规律,民众就没有不能被使用的了。使用民众需要有纪律和纲领。只要一提纲领,所有的细节都会跟着起来;只要一提纪律,所有的民众都会遵守。那么,什么是民众的纪律和纲领呢?就是他们的欲望和厌恶。他们欲望什么?厌恶什么?他们欲望荣誉和利益,厌恶耻辱和损害。因此,耻辱和损害可以作为惩罚的依据,荣誉和利益可以作为奖赏的依据。只要赏罚都有充实的依据,那么民众就没有不被使用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