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是坚持既是学科又是研究领域论。这是一种折中的观点,认为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虽不是一种必然,但至少是一种选择,不同国家在高等教育学研究上,可以有不同的选择。潘懋元认为:“高等教育既是一个研究领域,也是一门正在走向成熟的学科。”②刘海峰认为,在中国,高等教育学既是自成体系的学科,同时也是高度开放的研究领域。即使西方永远不出现“高等教育学”的提法,中国的“高等教育学”也可以理直气壮地称为学科。③王建华也认为,高等教育可以作为一个研究领域,也可以作为一门学科存在。研究领域与学科是对同一事物的两种描述、两种选择。二者之间不仅存有一种线性的“进化论”关系,更多情况下还是一种共时、共生的关系,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两种状态,是不同国家、不同学科专业制度下对同一种研究的两种不同选择。④
2011年,高等教育学术界再次对“学科论”与“领域论”进行讨论,研究文献主要刊发在《北京大学教育评论》第4期和《大学(学术版)》
第9期、第11期上,其中的观点基本上是上述三种观点的再论述。当然也出现一些新的研究视角。例如,认为高等教育依旧是一个制度化的研究领域,而不是一门学科,建构观念层面上的范式将是其学科化要完成的重要任务。高等教育研究在将来会在制度化的框架下向学科化的方向发展,保持其作为制度化和学科化之间的一个研究领域的特征。①张应强认为,我国高等教育学是在经典学科框架下建设和发展的,这种取向有其作用,但带来了发展方向上的问题,因而研究者应超越学科与研究领域之争,把高等教育学作为现代学科进行建设。②还有学者从本质主义与非本质主义之间寻求平衡来获得突破,重新认识此问题③;还有学者以范式理论研究此问题,认为高等教育学研究有学科范式与研究领域范式,两种范式相互补充,共存共生④。